8月29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发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静参加会议。
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分别汇报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在听取汇报的过程中,领导小组对各组巡察情况进行了“一对一”点评和指导。
会议指出,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自6月17日启动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增强“四个意识”,紧盯“三大问题”,坚持“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立足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采取专项与常规相结合、点面巡察相促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下步整改工作仍要紧盯突出问题、重点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传导压力、形成合力,让相关职能部门从上至下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敢于担当、敢于“亮剑”,保护好全县的绿水青山。
针对本轮巡察村居情况,会议强调,巡察工作创新永远在路上,下步要狠抓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对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完善新提拔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继续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巡察干部到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参与工作机制;在村级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沟通机制,做到准确移交、高效办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乡镇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牵头解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